先前有研究指出,含sibutramine(西布曲明)之減肥藥可能有增加中風以及心臟病發的風險存在,美國FDA也決定於9月中再次召開會議,討論含sibutramine成分藥品之風險及使用效益。根據綜合評估,澳洲TGA於2010年10月8日公布,含sibutramine成分藥品將撤離澳洲市場;美國FDA亦於2010年10月8日公布,原廠藥商亞培公司(Abbott)自願將該成分藥品撤離美國市場。

  而台灣FDA根據各國最新評估資料,確認該成分藥品之風險高於臨床效益,衛生署已於99年10月11日廢止所有該成分藥品許可證,並要求該成分藥品許可證持有藥商應於1個月內收回市售品,藥商、藥局、醫療機構應自99年10月11日起立即停止輸入、製造、批發、陳列、調劑、零售違反規定者將依藥事法第94條處新台幣2~10萬元。另外食品藥物管理局提醒正在使用該成分藥品之患者,應立即回診主治醫師,與醫師討論,調整處方,尋求其他替代治療。

  令人感到比較遺憾的是,在這個公告發布前幾天,媒體報導了一篇新聞,內容是高雄一位護士吃諾美婷減肥,沒想到突然昏倒送醫,經過急救還是回天乏術。根據醫師診斷,該名護士本身有心臟病史,其實不適合吃減肥藥。(或許因為這則新聞跟國際動態,我國食品藥物管理局在相關動作上也比較快速吧...)

  由於這項措施發布得很快,食品藥物管理局也在11日邀集持有該成分藥品許可證之廠商,召開會議討論並有幾點共識:

1. 持有 sibutramine藥品許可證廠商配合自11日起,於一個月內回收該藥品

2. 有持有該成分藥品許可證之 9家廠商及食品藥物管理局皆已建立消費者諮詢專線,提供民眾諮詢。諮詢專線已公布於衛生署(www.doh.gov.tw)及食品藥物管理局網站(www.fda.gov.tw)。

  針對如有正在使用諾美婷減肥的民眾,食品藥物管理局也同步呼籲,應儘速回診原主治醫師與之討論,調整處方,尋求其他替代治療。此外也宣導民眾切勿自行隨意購買處方藥品、來路不明或誇大不實之產品。

  目前市面上合法的減肥藥只剩下排油減重用藥-成分為Orlistat之藥物 (例:羅式鮮Xenical以及同成分但劑量較低,前陣子造成轟動的非處方藥-康纖伴Alli)。

  最後,食品藥物管理局也重申,若有藥局調劑、供應含sibutramine成分之藥品,違反藥事法第 80條第 6款之規定,可依同法第 94條處新台幣 2~ 10萬元罰鍰。同時,食品藥物管理局已請各縣市政府衛生局加強查核。請各位藥界先進同仁不要以身試法嘿~。

  使用率頗高的諾美婷等藥品下市了,其帶來的衝擊與後續的調適轉換期可想而知,包括醫師的處方調整與病人的順從性等,身為藥師的我們,對於藥品以及病人健康的把關更是責無旁貸,不要因為有利可圖而矇蔽自己的良心才是。

參考資料:

1. 衛生署99年10月新聞 http://ppt.cc/NGRo

2. 美國FDA新聞公告 http://tinyurl.com/26dh7zz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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